1989年马赛国际会议将拉福拉病作为一种单独的疾病实体。
1.本病好发于儿童晚期和青春期。
2.患者半数始以局部性抽搐发作,故早期多被诊断为普通性癫痫,在数月内可进行性发展出现肌阵挛发作,并且逐渐布及全身,发作可因噪声,惊吓,激动,意外的触觉刺激以及某种持久的活动而诱发或加剧,甚至发展为一连串的肌阵挛,并转呈伴有意识丧失的全身性抽搐。
3.随疾病的恶化,肌阵挛越来越多地干扰患者活动,直到功能严重受损,语言受累,神经检查可发现肌张力改变和轻微的小脑性共济失调,有时,在肌阵挛和痫性发作出现之前,患者已有视幻觉或表现为易激惹,脾气古怪,进行性认知功能衰退。
4.少数患者失聪为早期体征,肌张力低下,腱反射受损以及罕见的锥体束征是疾病的后期表现。
5.多数难以生存至25岁,对于有一些40岁以后发病,50多岁死亡的拉福拉病患者,可能有着不同的遗传基础。
6.患者脑电图呈弥漫性慢波及局灶或多灶性棘波放电,本病须靠神经病理诊断,采用脑组织活检方法在大脑皮质神经细胞内可查见Lafora小体,该小体在神经细胞胞质内呈圆形,直径为3~30µm,PAS及Alcian兰染色均呈阳性反应,进行电镜观察有助确诊。
本症尚无特效治疗,患者最终多因卧床不起及反复发生感染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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