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颈头颈部活动受限三联征
1.短颈: 即患者的颈部长度较之正常人明显为短,尤其是身材短小(五短身材者)或体型稍胖者。
2.颈部活动受限: 其活动受限范围与颈椎椎节融合的长度成正比,一般病例仅有轻度受限,此主要是颈椎椎节较多,且未融合椎节的代偿能力较强之故,屈伸动作一般受影响不大,而侧弯及旋转活动受影响稍多。
3.后发线较低: 此主要由于短颈而引起,需注意观察,否则不易发现。
以上典型症状又被称为“三联征”,仅有半数人出现,其余病例多属不典型者,尤其是融合椎节较少的病例。
此外,这类患者常伴有其他先天性发育畸形,其中以高位肩胛为多见,约占1/3左右;其次为面颌部及上肢畸形,约占1/4;亦可伴有四肢骨骼发育不全及斜颈等畸形。
由于短颈畸形,可能继发颈胸段脊柱的后凸和(或)侧凸,并因此而影响胸部的发育。
对此类病例尚应注意有无伴发内脏畸形,尤其应注意泌尿系统(肾脏异常者可达1/3)及心血管系统等。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提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