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视眼,如果视力正常,又无自觉症状,不需处理。如果有视力疲劳症状或视力已受影响,应配戴合适的凸透镜片矫正。远视程度较高的,尤其是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应及早配镜。随着眼球的发育,儿童的远视程度有逐渐减退的趋势,因此每年还须检查一次,以便随时调整所戴眼镜的度数。除配戴凸镜矫正外,还可以用角膜接触镜矫正。
原则上应在睫状肌麻痹的条件下验光配以凸镜片矫正屈光不正的度数。对幼儿及青少年,尤为必要。
7岁以下的儿童,有轻度远视是生理现象,不需要配镜;但如果度数过高、视力减低或伴有斜视时,就应当配镜矫正。
7~16岁的学生,低度也可考虑配镜,如有视力疲劳,视力减退或斜视时,则必须矫正。
成年人远视,初次配镜时,应不作全部矫正,因其睫状肌由于长期的过度运用,产生肌肉肥大,如果希望于短期内全部松弛,常不容易,因此应逐步予以矫正。
凡在睫状肌麻痹条件下作散瞳检影,则矫正镜片应较实际测得的度数略低,以适应睫状肌的生理性张力。至于减低程度的多少,并无固定的规律,比较合理的办法是,根据隐性远视度数,再加上1/4的隐性远视度数,作为矫正的标准。但每个病例都应当给以个别的处理,诸如各人对于所给镜片的接受程度(以视力之锐敏性为标准),患者的年龄,他所表现的临床症状,外眼肌功能的平衡情况,中层的身体及精神状态以及职业等方面,都应一一顾及。
总之,以所配戴的眼镜感觉最舒适为准。老年人,当全部远视转为固定性时,不论看远看近都需借助眼镜,但无需作睫状肌麻痹下的检影配镜。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提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